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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把110当“出气筒”,谎报警情受严惩!
时间:2026/1/6 20:27:26     来源:运城公益网     编辑:小峻

运城公益网讯(雷岳军) “110”报警电话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“生命线”,是社会公共安全的宝贵资源,绝不容许任何人滥用。1月5日,盐湖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,违法行为人柴某博为其不理智行为承担了法律后果。

 
1月4日凌晨,违法行为人柴某博(男,36岁,闻喜县人)在北城辖区某酒吧内醉酒后滋事,肆意抛洒酒水,严重影响他人,被保安劝离。为发泄不满,柴某博拨打110报警,谎称该酒吧存在卖淫嫖娼活动。民警迅速出警核查,未发现任何相关违法迹象,且柴某博始终未现身配合。期间,民警多次联系并告知其谎报警情的法律责任,柴某博仍连续3次拨打110重复不实举报。
1月5日,民警依法将柴某博传唤至派出所。经调查,柴某博如实供述了其为泄私愤故意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。该行为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秩序,浪费了紧急警力资源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北城派出所依法对柴某博作出行政处罚。
 
经批评教育,柴某博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与社会危害性,深感懊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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