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7日晚上10时30分,天空下着雨,稷山县大佛路和后稷街的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。一辆小轿车无视交通规则,从南往北高速行驶到该路口时,将两名过马路的行人撞倒,造成一人昏迷不醒,另一人身体多处擦伤。
这一幕,恰巧被带着孩子回家,路过此处的稷山县社区服务中心大佛社区网格员董婷看到。她没有选择旁观,而是立即展开了施救行动。在生命面前,每一秒都异常宝贵,董婷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,清晰而冷静地报告了事故地点和人员受伤情况,确保120能够迅速而准确地到达现场。随后,她向大佛社区报告了情况。
在等待120救护车到来的时间段,董婷尽自己所能为两名受伤人员提供了初步的帮助。在现场,她一边照顾自家孩子的情绪,一边尽力安抚受伤者,维护现场秩序,防止次生事故发生。她的行为缓解了受伤者的恐慌情绪,为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救治时间。
120救护车到来后,她带着孩子又坐救护车将两名受伤人员护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,在等待受伤人员家属到来的过程中,她和随后赶来的大佛社区工作人员潘春虎、志愿者梁军伟一起,跑前跑后,协助受伤人员抽血、拍片等,一直到两名受伤人员的家属赶到医院,才悄悄带着孩子离开。
董婷的见义勇为行为,不仅仅是英雄主义的体现,更是社会责任感和大佛社区集体荣誉感的彰显。事故发生后,她挺身而出,展现出过人的勇气和担当。这种精神,是社会最宝贵的财富。
同时,这起事故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它提醒我们,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不容忽视。每一名驾驶员都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必要的谨慎,以避免悲剧的发生。
另外,它也提醒我们,在面对紧急情况时,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别人的救援者,社会上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学会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,以便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,为他人提供帮助。
事故发生后,董婷的挺身而出令人赞叹,她让我们认识到,在这个社会中,每个人的行动都是重要的,每个人都能成为改变的力量。
董婷的表现,如同一束光,温暖了伤者和事故目击者。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,“不平凡”可以由自己定义。
事实上,在我们的周围,有许多像董婷一样愿意为他人奉献的人。他们的行为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,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,勇敢地站出来,为构建一个更加温暖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让我们记住这个夜晚的故事,记住董婷的名字,更重要的是,将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,传递给更多人。 (记者 刘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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