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8日,芮城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冒充好友诈骗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,为群众追回损失43700元。
3月15日,芮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风陵渡派出所移交案件,辖区裴某称有人在微信上冒充好友罗某诈骗自己43700元。办案民警立即联系裴某及罗某了解相关情况。
经询问,裴某在微信上与好友罗某聊天,罗某以孩子交学费、父母生病住院、房屋装修等为理由向裴某借钱。裴某在未核实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,先后多次向罗某转账共计43700元。就在裴某准备向罗某要回欠款时,微信却被罗某拉黑,裴某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。
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,通过分析研判,发现罗某前男友张某(男,32岁,夏县胡张乡人)有作案嫌疑。5月28日,办案民警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。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冒充前女友罗某将裴某加为好友,在获取裴某信任后,便以各种理由向裴某借钱,先后诈骗裴某437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芮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芮城警方提醒,如遇好友提出金钱往来方面的要求,一定要通过见面、打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,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及财产损失。如发现自己遭遇了冒充好友诈骗,要第一时间将对方即时通讯账号、聊天信息及转账汇款凭证进行留存,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 (记者 刘凯华)
1、凡本网注明"来源:运城公益网"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运城公益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"来源:运城公益网"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凡本网注明"来源:XXX(非运城公益网)"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3、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。
4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